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英伦三岛一直就不平静…屁大的地方,争来争去~配乐真是不错,黑白的太差劲
No matter how far you go, you never forget where you came from.
但是,看到本片的男孩在即将离开Belfast之前的家中,喊出“I don't want to leave Belfast”。能感到这才是本片作者最接近表现情感的时刻。
肯尼思·布拉纳的童年,对故乡贝尔法斯特的乡愁。复杂的民族宗教暴力冲突下,其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和平的渴望。背井离乡应该都是哀愁的吧,除非你不爱自己生长的地方。真是不理解一些人移民到国外就欢天喜地,好像摆脱了黑暗地狱一样。
不自觉会想到《罗马》,自然会比较,质感还是差很多。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虽然个性化,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以及再一次告别吧。一些对话很有意思,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因为有共同经历,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
桥段有些零散 角色可爱 英式祖传生活小妙招 工人阶级的父亲们都不错
属于那种没有多大野心,只是轻巧的讲述一场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无奈离乡的小片。没有过度渲染悲伤和离别,欢乐生活还是占主调。片尾的音乐和歌声终于对了味儿,巴士离开街角后还是会让人陷入失落。
有一种很强的色彩,去留住记忆中的故乡的感觉。里面有家人,有大的时代环境,有悲欢离合……
从小男孩buddy的视角演绎贝尔法斯特那段动荡的岁月,太过甜美和文艺范,真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贯穿电影的儿童视角,带出那个时代的社会矛盾、宗教矛盾。导演显然无意深挖当时所处的社会现实和挣扎苦难,他做的最好的,是追溯了对自己人生兴趣、人格成长影响最大的那些人和事,那造梦的电影院,和哲人一般的爷爷,正直温和的爸爸妈妈。这部电影中对社会现实的展现就像孩子主角纠结于“我们该走哪条道路”的图画一样肤浅,但是电影带来的那些切近的生命体验,来的也像孩子的眼神一般纯净和动人。
6.gogogo,早点搬家不就没事了,当然可能那小男孩的小女朋友就没法了,最后的告别还算好结局,爷爷死了,就就奶奶一个人在那儿
超出预期,虽然私人,但莫名就感同身受,也许是呆萌的小男孩起了作用,真想拍一部自己的BB。另,一开始完全没认出来朱迪·丹奇
就算是刻意地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也喜欢这份笨拙但真诚的乡愁。
致留下的,致远游的,致迷失的,致敬回不去的
私人回忆又不注重故事叙事该怎么建立共情还是需要不断探索的事情/看着美又累 太多设计过的镜头 仰拍 进一步割裂了本来就不强的情感连接 分成短片或许还行 放一起作为长片实在不太行
肯导一直是这样的,才华不够硬熬造型,乡愁这个吧,如果说老塔是神,卡隆是传播福音,肯导这波啊,就是一个陈恳的信徒罢了吧。
6|这跟罗马完全是两个东西,没法比,也比不过。不太喜欢,太夸张了,设计太多就会丢掉真实感….
来个人告诉我肯爵是如何挤掉牛蛙混到今年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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