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的甜心少爷死了爹妈x底层善心女死了妓女妈有个混蛋爹……咱就说这个设定太古早了吧……能说出“为了钱值得吗?”的甜心蝙蝠侠我真的没想到,自己做私刑者却怪爹被要挟走错路您也太上等人了8;激光厅看还是黑乎乎,DC真的是费电片大厂;整部片的叙事和拍摄都非常3A大作过场动画,但《蝙蝠侠:阿卡姆疯人院》已经是13年前的作品,《蝙蝠侠:阿卡姆骑士》也已经是7年前了啊喂,这叙事有必要拍仨小时吗;质感拔群,但老马丁的《爱尔兰人》也只能上网飞好么,你们不会认为自己拍得过这个类型活着的祖师爷吧……btw安迪瑟金斯的阿福实在是一言难尽,怎么配角也演成这样啊喂,主仆二人是吸血鬼塞德里克和他的家养小精灵咕噜吗(不 以及,我第一次觉得蝙蝠侠的面罩违和,你跟猫女的诡异面罩夹杂偏现实主义画风里,creepy到爆好吗
唐探级别的查案故事,影像风格也是继承的黑暗骑士,新鲜感0,斗胆说实在没看出帕丁森的演技,而且这版batman过于傻白甜了吧,小丑在前这谜语人教科书般的反社会人格显得也太无趣了点,打斗挺好看有些地方摄影不错,不至于睡过去
finally a movie that understands who batman really is, a dumb rich asshole who gets off on hurting people. and they throw all the character development away at the end to make sequels.
好强烈的情绪,对腐败和人性恶咬牙切齿深入骨髓的恨,幼稚的正义观。花里胡哨的元素和顶配灾难片制作和优秀的soundtrack,真是不枉像坐飞机一样看了三小时。最后结尾破碎又突然,像是作文写到了一半发现只有十分钟了强行结尾赶紧升华点题
男主帅是帅的,但感觉演技还停留在暮光之城,猫女和企鹅人都演得比他好😑😑😑剧情真的毫无新意,燃个屁!特别是跳下去水里拿根燃烧棒,不知道还以为演唱会门口管秩序呢!我不是不买英雄主义的账,也知道你心有伤痕,有一颗爱人的心却为了责任割舍,但是!剧本不过关真的太尬了,我真的受不了这种哄骗男人的片子!
当你脑海里有超人大战蝙蝠侠的场景时,这版蝙蝠侠两次被人类小喽啰打晕我叫那个大无语。
迪士尼粉丝:?
顺便这个版本的蝙猫🉑️,女a男o🈶️!!!英雌救美男🈶️!!!美女调戏batboy🈶️!!!故事不错风格不错,i approve(
好黑好废眼睛 缓慢又冗长到我数次暴躁
罗伯特·帕丁森的演技愈磨砺愈进步,值得大大的称赞,废旧黑暗风也十分带感,剧情节奏也紧锣密鼓,所有人员都忠心于角色,但总是给人一种按部就班表演的感觉,不甚尽兴。// PS. 每一代蝙蝠侠都映射了某些所处时代的症结,但一代又一代,似乎永远在拯救哥谭,可现实中的哥谭却雨后春笋般拔地四现,多么讽刺。
看见全身上下包裹得这么严实,但唯独没戴口罩的蝙蝠侠,本来是想来看爽片的我就变得不爽了。
从以暴制暴到不杀原则
影碟机的时代,蝙蝠侠让我第一次有了哥特暗黑的概念
潮湿的雨夜,黑暗底下滋生的罪恶,以及无所不在的恐惧,哥谭这座罪恶之城的气质被刻画得淋漓尽致。而抽丝剥茧式的探案解谜,我们慢慢看到了哥谭何以堕落至此,何以阴云笼罩。这部电影哥谭这座城市才是主角!第一次见到谜语人这样的反派,自负且疯狂,配合演员神经质的表演,令人不寒而栗。罗伯特·帕丁森的气质足够忧郁,足够脆弱,也有一种背负许多的沉重和疲惫,是和过往完全不一样的蝙蝠侠。但恐惧这一关键词依旧精准。最后的红色烟火水中救人就宛如神祇一般。水淹哥谭的结局选择大概是商业上的选择,本可以选择另一条路,本可以更好的。算是基本上是和沙丘一样,是属于最顶级的商业制作,也是只为电影院而生的电影。画面和配乐属实让我爽到了。8.5/10
超出预期,想起了《小丑》,所以这部能上映我觉得不简单。很有政治寓意,能联系当下,秩序崩坏导致民粹主义兴起,尽管故事告诉我们民粹不是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但我们要明白这并非没有原因,一味贬低其为暴徒也是缺乏文明素养的极端做法,最后崇尚秩序的蝙蝠侠和新政府胜出,我喜欢这种悲观的乐观主义,希望社会裂痕渐趋深重的美国(和其他国家)从中得到教育,人们共同重建良好秩序和信任。大都是我喜欢的演员,Robert Pattinson越演越出彩,“美国吕聿来”Paul Dano以前我觉得他不会演戏,这次有很大起色。Colin Farrell的妆霸道得不像话。KPMG梗和语言梗有点雷。Michael Giacchino以前都写些很俗气的音乐,这次厚重感有很大提升。
最大遗憾估计是看不到一哥下海了(。)给五星是因为让我重新找回了对欧美圈的信心,不再是简单炫技般的武器和装备,更没有讨好似的吐槽和幽默,而是认认真真讲述铺陈了一个好故事,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年轻的蝙蝠侠身上,我首先看到的不再是无往不利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而是一个挣扎痛苦且懂得恐惧的第一侦探,他还不够强大,这正是我为什么喜欢他。
哥谭魅影,浴血重生。从复仇天使,到黑暗骑士,在一窥自身家族的隐秘史和整座城市的阴暗面之后,他选择将蝙蝠灯的意义由散播恐惧转变为点亮希望。或许无论哪一种立场都无法真正拯救这座罪恶之城,毕竟只要有人类存在的地方便必然伴随着永无止境的争端和深不见底的欲望,哪怕人心所向终究是光,也注定无济于事。我们就是如此矛盾纠结的物种,就像蝙蝠侠这个象征着一线光明的人物永远只能寄身于无尽的黑暗之中。然而无论深陷怎样的泥潭,怒火与暴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只会滋生仇恨,让世间的恶无限循环。于是当他义无反顾地舍身落水高擎火炬引领众生,我们从中看到了神性。它不是最好的蝙蝠侠电影,但浓郁的黑色侦探风赋予其最为独特的气质和韵味;它也不是会风靡这个时代的爆款超英电影,而是主创团队返璞归真的逆势之作。不完美,却可贵。
真情实感的做作和故弄玄虚,一流的摄影音乐讲了一个极其平庸的故事。罗伯特帕丁森的演技是个谜,你说他有吧,又好像没有,说没有吧,好像也不公平。
Robert Pattinson的脸,撑不起3个小时的裹脚布。
开头那个“好时光”杂货铺是致敬男主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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