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似乎在回答一个问题:「即便凑合着过也会有收获,我们为何还要努力做到最好」,那就是「没有选择」,你只能在「倒数时刻」结束前耗尽自己,融化在作品里,而不仅仅是为了你一个人,也包含了朋友的牺牲和包容,伴侣的妥协与鼓励,伙伴的支持与信任,是所有的这些人和你一起,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这太容易让人热泪盈眶了。 在决定放弃之前,在想要贪图安逸之前,再坚持一下,再试一试,因为遵从内心是一种孤独的勇敢,只有迈过去的人,才有资格品尝胜利的果实,要记住这一点。
蛮有意思,用了音乐剧,电影,MV穿插形式,让我觉得很有新意。那个sunday的片段很有意思,“一群傻子应该在周日上午在家里,非要在这个铝合金材质的餐厅里花钱喝冷的合成果汁和微波炉贝果”,笑4
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美国人有这么严重的30岁年龄焦虑。明明有朋友关心,有业内大佬赏识,打零工就能住得起这么大的公寓(也并没觉得这公寓有什么不好)。加菲是一类我get不到魅力的演员,演天才艺术家的角色更没有说服力,全程无数次想狂扇他。结尾处原型本人的录影带都要更动人许多
一部由遗憾组成的电影。与女友分道扬镳的遗憾,与朋友天人两隔的遗憾,与成功一步之遥的遗憾,汇集成这个温暖又心酸的故事
一方面要有艺术天赋,另一方面要有恒心和运气。第一个方面就已经淘汰掉这世上99.99%的人了。
6/10。看开头就知道是我不会喜欢的音乐剧片了,而且这类电影在豆瓣都是高分好神奇。喜欢同年的《身在高地》,俗人只爱看五彩斑斓的唱跳。有一场女生唱段给我口型对不上的感觉。电影与音乐剧的结合,弊大于利。
歌舞电影不容易走心
为什么一部剧情如此平庸的电影配上音乐,就能获得高分了,何况这音乐还不怎么样,无法共鸣。
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林聚聚导演的第一部电影长片,能为自己的偶像拍这样一部电影,让更多人了解他、记住他,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男主唱这么多歌都不如女主一首震撼,当然剧情也说了这首是重头戏。
就不得不承认
给LMM跪了,歌写得好,拍电影居然也这么棒,完美的电影化,超过In the Heights一个La La Land吧
看了一半弃了,不是太喜欢这样的音乐剧,音乐不动人故事也平淡,不值8.3分,不如爆裂鼓手
那些还留在这个行业、为了梦想默默奋斗的创作者们,为自己唱一首生日歌吧。
没人比年奔三十还自觉一事无成的人更明白,
【4星半】炸了炸了!又一块年度十佳拼图!可能是继汤姆•霍伯《悲惨世界》后最出色和最让人心潮澎湃的音乐剧影片,积压了八年的梦想前进,与只需一瞬就能令其轰塌垮台的认可不足,Jonathan在这两者之间低微又傲狂又充盈地夹缝生存,三十五岁的弥留,换来了身后在百老汇长达十二年的梦寐成功,为原型与加菲以及剧中所有演出人员献出大大的掌声!
tick、tick,不仅为急于成功者、绝症病患而响,它是如此公正,以至于每一个人耳边,都应该响着这样的声音——生命苦短,快去做你想要完成的事吧,「黒髪の色 褪せぬ間に,
对音乐剧本身涉猎不多,ttb和rent也是只有耳闻。所以前半段有点看不进去,但从come to your senses那里开始深深被打动,到最后才得知原型三十五岁就英年早逝甚至没有等到rent首演,确实惋惜。能感觉加菲猫加了很大的功夫打磨自己的歌舞表现力,但跳来唱去的,最后还是跟女友告别时那个释怀和假装坚强的眼神,最入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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