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惜,它很好看的
无关小说跳脱电影,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镜头的爱有多强烈,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黑白的,好可惜”“我可以拍彩色的”,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
前面是个衔尾蛇结构,然后是一个尾声式的情感升华,说实话有一点点跳脱,不过浓度够高,不用计较
''故事总得有点情节吧!''''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真实发生过。''那咱还能说点啥呢。
感觉就像是导演创作理念的阐述或者说是本片的拍摄由来吧,洪导越来越轻巧,切入点非常巧妙,也模糊了生活与电影之间的界限,那些或刻意或偶然的相遇,俗气的客套,让人尴尬的时刻,以及相逢恨晚的缘份,同时也能展现导演的世界观,非常有意思,也格外动人。另外,最后这是撒狗粮么。8
洪常秀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情境缔造者。每个情境始终与整体保持着某种动态呼应,情境之间彼此融通、互渗与勾连,又始终保持着某种开放特质。所有这些看似独立的情境共同牵引出了一种行动趋势,并在影片末尾得到了最终进化,流贯成为一则影像、世界与个体的“三位一体”式寓言。一种影像的创造论与进化学。
4.5。因为莫名其妙而感到尴尬的瞬间。无交流欲又疲惫不堪的对话。小说家姐姐虚无的笑声。谈话里不在焦点的人逐渐涣散的注意力。结尾居然看到痛哭,我是真的太久没看电影吧。
冲着金敏喜,肯定是四星支持了。洪尚秀继续作为电影艺术珍惜物种存在。
洪常秀说得对,他就是过分松弛。这电影也是同样,虽然我喜欢慢慢来,但继续这么拍下去,他没有任何突破。说起来是小说家的电影,我本来期待的是一个小说家第一次拿起摄影机拍电影,还就要去拍洪常秀呢,这样我会更感兴趣一点。某些镜头,还带着几分当年的苏联的味儿,还挺怀旧的。
很喜欢的故事 女演员采花那段让我感觉很甜蜜
这不是“小说家的电影”,这是“洪尚秀的电影”。
洪常秀的电影已然成为我的标尺,每年的相遇又重逢都在丈量着我迷影的长度。
3.5 /几支烟几瓶酒几杯咖啡几个场景几段尬聊,一如既往的洪常秀式的“尴尬的不是导演和演员可能是观影人”。我倒觉得这像是导演丈夫给演员妻子的一封耍了小心机又很自我感觉良好的极为私人化的情书,只不过欲盖弥彰的痕迹让人觉得是种用了心思却有些牵强的刻意表达。但洪的电影一直都是两极分化评价,至少一个半小时的看似无聊中我还算看的津津有味。
洪尚秀真是撒了一手的好粮啊呜呜呜 电影概念也好棒
简单巧妙、轻盈舒服。无论再怎么做减法,对白依然是洪常秀最有魔力的部分,而他对「电影」本身越来越淡然,反而越来越让人喜欢。
7/10。黑白画面到最后的镜头所绽放的色彩,似乎象征着“江郎才尽”的小说家重新发现了生命的意义。诗人说故事要引人入胜,要有情节,小说家却不这么认为,仿佛是洪导的自白,或许生活就是这样。
“花这么好看,不用彩色拍好可惜呀。”“我们可以用彩色拍。”🌻乏味是真的,但被最后温柔到也是真的。
最后一幕黑白转彩色,最后的我爱你表白,把整个片子一下子哄了起来,太牛逼了,“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是我眼中最美的女人”
简单巧妙、轻盈舒服。无论再怎么做减法,对白依然是洪常秀最有魔力的部分,而他对「电影」本身越来越淡然,反而越来越让人喜欢。
“不是纪录片”,洪常秀借李慧英的角色说道,但他却用真实的影像来倒置并思考了整个虚构-电影与现实的关系,又在影片中详细阐述对创作本身的理解,因此字幕放完后的“出戏”才是洪提出的终极问题:被“真实”所打动又是否足够?厄斯塔什式的,唯有经过“真实”,才能显示出场面调度之美:让我们回归电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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