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使用音乐剧作为全片载体是对原型的最大尊重,重要的是首首好听。
好听好看又有新意。已经难以归纳类型了,但就是这种打破类型和结构限制的叙事方式,另观众的代入感更强,能够完全被情绪所沐浴。在两个小时的市场内仿佛走完了男主角的一生。加菲完全值得一个影帝提名。
最大问题是没有拍出这个人物的特殊性和独特魅力,反而拍的更像一个纯虚构的励志故事,这是最大的遗憾。
為夢想拼搏就像是沒有後路的豪賭,要麽功成名就,要麽粉身碎骨。不是所有人的努力都會被看見,主角是幸運的,但是任何人都有放棄的權利,只要不去後悔。
其实能感受到创作表达欲的喷涌,不知道导演是不是也借男主之口说得那段表达自己的观点。串讲故事的手法在近些年的电影里还是算新奇的,所以看的时候觉得信息量很大。但是也如一位豆友所说,全片都在情绪高点没有启程转折,有点难入戏。然后我对音乐剧的欣赏能力也比较有限吧,歌声穿耳过,挺难留下什么深刻印象的。
稍微失望了,但是加菲深情的眼神我可以加一星
其实他自己选择的答案,已经显露在头一句歌词里了。“牢笼还是翅膀,你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
1、叙事节奏很奇怪,始终不能进入故事氛围,无处不在的割裂感无法聚焦成清晰的主线;2、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中间有首抒情的歌蛮好听的,其他都感觉平平。
是很残忍的事情
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周 足以证明乏善可陈 故事老套 歌曲平庸 于我唯一亮点竟是许久未见的歌舞青春女主角 瞬间把我拉回青葱的初中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有点俗……而且歌的确不是特别好……但还是被艾滋的死亡阴影和写作者的痛苦戳到了……虽然这两者也不新吧
给LMM跪了,歌写得好,拍电影居然也这么棒,完美的电影化,超过In the Heights一个La La Land吧
生理共情的结果就是眼泪更加充盈,要比情感来得快得多。怎么没人夸凡妮莎,又美又会唱,爱了。
爱乐之城x横道世之介x火花…的感觉,没想到有一天能看到这种融合
银幕和舞台的玩法很难兼容,还是放回舞台上吧……
但每当看完这样的故事
以为奋斗,其实是故事
音乐上还行吧,又一个lalaland,但是文本上太标准太规整了。。。不如多看几遍白先勇的《纽约客》。说是献给纽约打工人创作者的情书但是真在纽约的打工人创作者觉得好像是批发的甜话小集合。创作没那么高贵。全片最动人的角色竟然是mike就很那个了。。想把我写的地铁和打工段子贡献给L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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