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在三十岁之前几个月看这部电影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音乐真的很棒,然而搞艺术其实跟做学术也很类似,你要写了一部(篇)又一部(篇),也不知道哪天可以成功……
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好看!加菲的脸没有以前帅了 唱歌还不错(但那个黑人大哥和大露背姐姐一开口就发现天赋差距) 但看得出他很努力营造角色形象 不知道是谁的锅 反正就感觉太注重歌舞所以Jon这个角色不太丰满。但还是喜欢 看到他随时随地拿个小本子出来记录有意思的事物 就想他真的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儿啊!出字幕额时候看到了真的Jon顿时感触良多甚至想哭 才35啊!甚至来不及看一遍自己写的《Rent》 为了这个舞台剧梦想他付出了那么那么那么多的心血 于是就想 就让这个倒计时永远停留在tick tick的倒数中 不要boom不要结束 让他一直寻梦下去吧
传记电影不容易过脑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排练和声段落,每个白人中间都夹着一名少数族裔,格外整齐。太服气了,有劲儿吗?真的开始觉得美国片不如法国片好看了。
影片高开低走旋律亦然,故事处理着实乏味。
这种人社会里有不少,可惜能冒尖的真是凤毛麟角;有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枉他人世走一圈了。
我只能说我明白那种明明过去一周都没写出来什么但是却连接下来的十分钟都不敢分给除了创作之外的事情是什么感觉。前一个半小时有点lunatic一直在抓狂音乐也烘托这种烦得不行的情绪,到了一个半小时真正爆炸的时刻情绪一下全部倾泻而出,这可能是我一年以来看电影最emotional的时刻。主角和配角的故事完全同一个theme但是不同trajectory非常compliment each other。歌感觉一般but serves the purpose,最厉害还是在互文性如此之强的同时整个theme如此coherent并且用一个非常特别但是合适的方式呈现出来累。well done and 我还蛮想看那个Superbia音乐剧的if it ever gets made.
本片是林-曼努尔·米兰达的导演处女作,可以看做是不那么浪漫的《爱乐之城》。
非音乐剧粉真的很难感受其中的热爱,现实与虚构的反复横跳令人迷惑,在华丽画面和欢脱的舞蹈之下却没有对人物的深思。
故事有够碎碎念的,加菲演得也好卖力,最后资料视频加1星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其中辛酸,也许身为创作者更感同身受吧,想起自己三十岁前焦虑到离职去写自己的作品,以及现在,废了三年心血的作品还在漫漫无期的打磨中,早已明白了要不停地写下去写下去,已经开始了下一部和再下一部的构思,但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像曾经一样孤注一掷,必须向现实妥协养活自己。tick tick boom,就是创作者的那份对流逝时间的恐惧和燃尽自身追求一刻灿烂的创作热情吧。
加菲的演技实在是一百分 但是剧作的节奏差些火候 观感并不上乘 似乎面面俱到 但也导致笔墨太散 缺少一锤定音的高潮
表演很好 曲子很好 主题也很好 遭不住实在水土不服 从舞台搬到镜头前不代表可以罔顾电影逻辑 林漫威别拍电影了还是
天才拍天才了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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