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尾的影像比电影更打动人,其实就能说明电影不够成功,加菲在很多方面演的都很好,但对比片尾就很明显的没演出来一个天才应有的形象。不过胜在歌好听,且改编的恰到好处,否则就真的是一部非常平庸的作品
十年前,2012年,我仍然记得那晚,妈妈在厨房做凉皮给我吃,我打开了唐顿。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影片高开低走旋律亦然,故事处理着实乏味。
应该是真正完结的时候到了,所以想着给每个人都有着好的归宿,即便这部拍的太过紧凑、过满了点,但作为告别而言,我还是欣然接受并且喜爱它。
电影似乎在回答一个问题:「即便凑合着过也会有收获,我们为何还要努力做到最好」,那就是「没有选择」,你只能在「倒数时刻」结束前耗尽自己,融化在作品里,而不仅仅是为了你一个人,也包含了朋友的牺牲和包容,伴侣的妥协与鼓励,伙伴的支持与信任,是所有的这些人和你一起,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这太容易让人热泪盈眶了。 在决定放弃之前,在想要贪图安逸之前,再坚持一下,再试一试,因为遵从内心是一种孤独的勇敢,只有迈过去的人,才有资格品尝胜利的果实,要记住这一点。
噢,还有一句台词得送给我自己。
很是羡慕,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作为passion的一页篇章,或有遗憾与伤心,本可以抓住更多的时间去珍惜所有。Tick tick,曲终了…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年度十佳加一,很难不喜欢歌好听的电影。虽然我并不认识电影主角的原型,但是也被加菲的表演所感染。实在是太好听,渐入佳境如同时钟倒数,滴答滴答,生活催促着你做出改变,你想坚守梦想,但是身边挚爱一个接着一个离去。你想创作属于自己的作品,但是时代并不会迁就你。而有时候当你离去,我们才明白你作品中超越这个时代的特质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没习惯这种风格的电影,群戏,新旧冲突吧,改变与适应吧,人名和脸都对应不清楚,突然被邀看,迟到竟然也能看,空调都是后面开的。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看完最大的遗憾就是已经过了29岁可以唱里面那首 30/90 的时候,这段唱段过于迷人。
关于音乐剧的音乐剧,优秀的地方大多数来自传记原本的天妒英才,整个故事因为音乐剧的感觉非常零碎,角色基本靠加菲尔德单人凯瑞(毕竟是传记),3星多一丢丢到不了4,更喜欢LA La Land
在拥有这样的体验之后,还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加菲尔德。
克劳利的一家人都老了,我总被这种浓郁的消逝感所打动,Violet走了,我在影院爆哭,她最后说,我想起那些从前,我刚穿上衬裙的少女时代,总会觉得那是另一个星球的故事。她说,活得够久了。
好看!加菲的脸没有以前帅了 唱歌还不错(但那个黑人大哥和大露背姐姐一开口就发现天赋差距) 但看得出他很努力营造角色形象 不知道是谁的锅 反正就感觉太注重歌舞所以Jon这个角色不太丰满。但还是喜欢 看到他随时随地拿个小本子出来记录有意思的事物 就想他真的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儿啊!出字幕额时候看到了真的Jon顿时感触良多甚至想哭 才35啊!甚至来不及看一遍自己写的《Rent》 为了这个舞台剧梦想他付出了那么那么那么多的心血 于是就想 就让这个倒计时永远停留在tick tick的倒数中 不要boom不要结束 让他一直寻梦下去吧
最好的Downtown Abbey,我最好的Downtown Abb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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