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武松为兄报仇,杀死了西门庆与潘金莲,千年之后,两个盗墓贼无意之间挖出了西门庆的尸体,此时正逢天狗食月,发生尸变,吸收了大量生人的阳气,法力大增,心里只记得金莲。在盗墓贼的协助下,找到了杨玉莲和保安小武。为了化解这场危机,一场人尸大战在所难免。
贵国的故事要是能拍 不知道会比这令人心碎多少倍
每一个用黑白影像的导演一定都是有野心的,或者至少是有想法的。60年代末的贝尔法斯特,动荡而不安。小男主的童年恰好在这里。镜头下的真实生活都是黑白的,唯有主角一家人看电影的时候,银幕是彩色的。忍无可忍后,一家人终于离开贝尔法斯特搬家去伦敦。等小男孩长大以后,他的童年记忆会是彩色的吗?
就那一小片街区景来回用,那黑白不就是掩盖布景的假么,最大的问题情感跳戏啊,是一会儿感受孩童的天真,一会儿又体会父母的无奈。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名为故乡的城……怀旧感赞,摄影赞,构图赞,演员赞,配乐赞,剧本赞,但肯尼思拍得并不赞,过多自身经历的情感投入让他无法拍得更好,细节决定成败,但这部电影的细节严重缺失,人物塑造都是佳句无佳章,很多本可以更好的片段都可惜了。承认质量一般,不过我个人很喜欢,爸爸的歌喉,妈妈的泪水,奶奶的眼神,爷爷的台词,每一个都狠狠地击碎了我的心。7项提名,看好原创剧本,是个好剧本,不过能拍的远远比这更好。
难道黑白色的童年与故土回忆都很真实,电影与舞台上的想象力才能带来彩色吗?多的是影像上的调度,但置身动乱中的临场感稍弱,还是说我们都代入了天真无邪的童年视角呢?60年代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从时间、空间上都距离当下的我太遥远了~
Kenneth Branagh有一个金子般的童年,父慈母爱,学习好还有漂亮女孩子喜欢
这片子,其实画面拍的还蛮有厚度的。故事与主旨的话,看大家说是致敬自己的童年,自己的家乡。那其实已经避免了很多残酷血腥的暴力,更着重于美好的故事以及家人之间的相守与推动。还可以吧…比《西区故事》好看!哈哈哈
结尾Judi Dench特写镜头的短短三句台词 堪称演技大赏 也是全片高光时刻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被歌曲分割的小段落,情感的起起伏伏,像极了回忆起自己过去的故事时头脑中闪过的画面。
fine outta 10. I liked many things in it but it feels soulless.
导演的戏剧出身,决定了他的风格,包括布景,台词,调度,音乐。也极其出色,尤其是爷爷和小主角的演技。
这小男孩怎么这么油腻
无意间保存的,以为是法兰西。画面和音乐很有味道,英式幽默
电影院听原声真是太伤害观影体验了😭 我不信我英语那么差一定是他们口音的锅。 去看之前只知道是讲一个街区的故事,也做好了被感动的准备,没有太多的背景知识了解加挺不懂让我对街区冲突的起承转合都完全不明白。但是这样也似乎贴合了导演想表现的儿童视角,童年为什么会有冲突不记得不知道,只知道妈妈会想骑士一样举起盾牌保护我,爸爸和哥哥在坏人来的时候会保护我和妈妈,暗恋的女孩互相交换礼物道别(虽然很学霸的送了我数学教辅)。 在这样的家庭里相信不论去哪里生活都会过得好。最后三行话看到直接泪目,坐在新西兰小文艺电影院看电影的我,那一刻究竟是stay的(对比大批回国的留学生),还是left的,还是lost的呢? 大概这部片子最适合的就是移居他处远离故土的人了。
私人乡愁故事。go, go now, don't look back, I love you
和《罗马》相反,布拉纳是以一种温情的目光回望历史,回望那个安土重迁的故乡,在感伤之外裹一层幽默的糖衣,试图去治愈一切。异时空的彩色画面,出跳的西部片音乐,也给这个黑白故事附上一层反讽调子,可惜这些都是从外部去带节奏,和人物本身的关系不大,那些正面呈现的冲突打斗,华而不实的运镜,也是商业片拍多了的毛病。丹奇贡献了两个泪点,去不了的香格里拉,不要回头望的瞩望,两场戏都是不对称对话,将遗憾keep to herself,这才是含蓄的力量。
影片有太多时代元素的拼贴,但最宝贵的还是私人记忆的重组与还原,这是一个人的原点,是挥之不去的乡愁,就像片尾的那句话——给那些留下的故人,给那些离开的游子,给那些所有迷失的人。
肯导又没到总结人生的阶段,急吼拉吼。好处大概是有机会看到爱尔兰演员们用爱尔兰腔讲话。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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