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拉德的写作是70年代classical Hollywood式的,始终有一个hook吸引着看下去,所以完全不会觉得闷。他知道什么该交代什么可以省略,每一场戏又会与前面或后面的某场戏产生呼应,整部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很好看。但是施拉德的拍法是反类型的,这两种风格的混合形成了一套他独特的美学。
震惊我的是这么无聊呆板的故事里还是有清晰的人物动机和发展的 很标准古典的剧本
本质是复仇片,赌博作为男主逃避和麻痹自我的作用完全没拍出来,就是单纯冷冰冰的在赌牌。赌博和复仇的部分割裂实在太严重。感情戏十分差劲,男主与男二的伪父子情戏码,和女主的伪爱情戏码都毫无火花,男二稍微好一点,女主偏喜剧演技与男主的表演以及整部电影的风格格格不入。
虽然我挺困的,是真困了,但是电影还是好看的,强撑着睡意看完了。
以为是赌片,结果看完才发现是公路片,公路感十足但是没有把最核心的“救赎”给讲好
熔炼美国最好的几个导演。紧密嵌套的声画锁匙,所以有一些赘笔也被含入,在电影的齿轮中只顾运进。松散?那是眼睛栖息的地方。
不知为啥,我还蛮喜欢这部尴里尴尬的电影的。
部分桥段的镜头处理跟《第一归正会》一毛一样,当然这部更无聊也更陈旧
片尾曲有后劲,但全片里太多本该用来建设人物动机但用在闲聊上的无效镜头,属于那种自己说了算型的编导,可以删的东西太多,可以加的东西也太多;话说看了十五分钟,意境营造手法上就感觉像极了《出租车司机》,上来一看果然是相同的编剧。
Paul Schrader終其一生在做與布烈遜相同的事:為靈魂受盡折磨的主人公規劃一條通往終極「審判」的漫長路途。 1)關於光與白色和色彩的界定:白色吸附罪孽,是光的捕手,光被囚禁其中,黑色是光停止的地方;五彩繽紛的賭場是沿途經過的站點,是享樂主義者熱衷聚集之地。 2)關於選擇:Cirk,黑、白、灰色(不確定、懷疑主義)的交替;La Linda,過分奪目和刺眼的人造奇觀。3)Tell視Cirk和La Linda為自我救贖對象,某程度而言是錯誤選擇,什麼才是真正選擇?Schrader給出的答案承襲自Pascal,齊克果,到布烈遜和德萊葉的脈絡傳統:讓光得以解放的選擇。4) 結尾,當Tell有選擇意識地提出決鬥時,神蹟降臨:光從黑白灰的生存輪迴,色彩填塞的虛無面紗之中解脫,終見超驗的精神性空間。
施拉德的写作是70年代classical Hollywood式的,始终有一个hook吸引着看下去,所以完全不会觉得闷。他知道什么该交代什么可以省略,每一场戏又会与前面或后面的某场戏产生呼应,整部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很好看。但是施拉德的拍法是反类型的,这两种风格的混合形成了一套他独特的美学。
不好好打牌搞赎罪不是个好算牌人,约的炮又太重口味了
数字拍摄技术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城市中的“被背叛型角色”,故事是一场享乐与赎罪数字舞台比拼,并最后罪孽战胜了享乐。感觉也不算是反类型电影,虽然有几段处理的很反类型,但也不算。
极端虚伪的好莱坞,极端虚伪的电影,为关塔那摩里的恐怖分子喊冤?谁为911死的美国人喊冤?谁为恐怖分子杀害的美国人喊冤?
手,算牌的手,喝酒的手,写作的手,在背上上纹人生信条的手,高举呐喊USA的手,鞭打囚犯的手,杀人的手,因复仇而断掉的手,爱的手。
有當年看落日車神的觸動感,真男人的感覺。這部電影的影像語言讓我感覺他就是一部電影,影像克制但必要時直入心靈,編導演皆好,原本台灣的宣傳弄得像一部B級娛樂片似的,好險剛好趕上全台灣最後一場放映,幸福。
这种题材居然一点镜头语言都没有 还不如看美剧
以为是赌片,结果看完才发现是公路片,公路感十足但是没有把最核心的“救赎”给讲好
施拉德的写作是70年代classical Hollywood式的,始终有一个hook吸引着看下去,所以完全不会觉得闷。他知道什么该交代什么可以省略,每一场戏又会与前面或后面的某场戏产生呼应,整部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很好看。但是施拉德的拍法是反类型的,这两种风格的混合形成了一套他独特的美学。
在男主给小白15万美元,让他回家看妈妈时,我如醍醐灌顶,这部把男主往救世主拍的自恋爆棚的作品,必然是自编自导,这种剂量的自恋,我上次还是在《文科恋曲》里大受折磨。 奥斯卡·伊萨克实际上扮演的就是保罗·施拉德想象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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