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场枪戏完全没有看点,还一定要用慢镜头加配乐给你放,导演是不是太自恋。
三星半。Tim Roth把一个不主动,不负责,无所事事的中年富二代刻画得入木三分
挺不错一部片子,被骗子给骗了,原来电影里说的,都是真的……
很一般,看出韩剧的即视感,知道男主唉就是玩儿还是看着没多大感觉。tim roth都祛不掉角色的油腻
妳给他看的 他摸妳的时候 本可以避开
一窝乱斗!就一个反派,大杀四方,警察的警惕性和战斗力就这么低,确定是美国警察,而不是皇协军?
为了完成预设的情节反转,如此浪费时间真的是大可不必,米歇尔·弗兰克莫不如把狗血路线走到底,显然比这有趣太多。蒂姆·罗斯、夏洛特·甘斯布的优秀,是那种深陷粪坑也能绽放骄傲姿态的向阳而生。
从始至终认为自己绝对正确的魔鬼作家,无比黑暗的结尾,女主一家子待宰羔羊。
很舒服。叙事的节奏,日常的活动慢节奏一幕幕地过,不是在交代什么,呈现一种状态,然后出来一种节奏,这种节奏是导演想给出的东西。导演也喜欢节奏一下来个突变,他不要起伏,一层层铺上去再滑下来,那种,婉转的东西,他就是突然来一下,开一枪,然后立马回到原来的慢节奏,这很有意思。
什么玩意儿?所以想说明什么?趁青春任意妄为?还以为是纯爱竟然掺了不伦…工作奋斗的精神跟展望是一点都没有…结尾也很莫名其妙,我看不懂。
看完也好想去度假啊,好美好悠闲,一开始以为是夫妻俩然后还很生气这种行为,后来才知道是姐弟,那就一切ok了,自己选择自己舒服的人生过活,再后面应该是知道自己癌症了吧,这个日落虽美但让人悲伤,就感觉一切到头了,有点丧。
看到这片标签里有“没演技”,感觉挺惊讶的,在我看来这部情节平平的片子最大亮点就是三男一女四个主角,每个人都演出了很酷的感觉,特别是老巴和格里罗,亦正亦邪的演出都突破自我以往的银幕形象,更不用说那个癫狂了一把的小胡子,他出现以后所有人的风头都给他抢去了。可以说是这几个角色拯救了这部本来平淡无奇的影片。国外媒体评论也多持赞扬肯定态度。
有钱人的任性、不顾一切、潇洒放纵,令人羡慕。直至结尾,夜间城市街道游走、阳光下的海浪、椅子上的衬衫、地上的鞋子,给全片做了一个很好的总结——虚无。
可是我好爱,甚至充满了近似于怪异的趣味,人物状态暴晒在日光下,但动机和目的却失焦,游走在异国他乡的ghost。
几场枪戏完全没有看点,还一定要用慢镜头加配乐给你放,导演是不是太自恋。
本来可以拍的精彩绝伦,可惜编剧功力不够,全片看完竟然没有一句令人深刻的台词能回味,如果配角是以警察的身份切入而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记者身份,最后推理出每次杀人的细节,不是更有说服力!
硬汉还是不错的,没搞清最后巴特勒中枪为啥没死,是穿了防弹衣吗。两大男主被干死的镜头都没有,看来两人咖位差不多。
真的就验证了那句话,不懂文学还在泡妞,真正懂文学的都已经在犯罪了。为女主的结局感到遗憾。
泰迪靠做黑帮和第三方的中间人、说客谋取钱财,替赌场黑帮去游说检察长未果,黑帮杀了检察长并不支付给泰迪佣金;泰迪抢劫赌场逃窜,赌场雇佣杀手鲍勃追杀。杀手安东尼和黑警席尔杀害了泰迪的前妻和儿子。泰迪借袭警被拘躲避,鲍勃则假装醉驾进警局;安东尼杀入警局,仅菜鸟女警瓦莱丽幸免;瓦莱丽信任泰迪而将其释放,鲍勃则自行撬锁出牢房刺伤了安东尼并让泰迪复仇,泰迪却恩将仇报杀鲍勃,并忘恩负义不去救女警;女警经过枪战击倒泰迪,席尔却现身击倒女警,幸亏鲍勃未死干掉席尔、泰迪,救下女警。鲍勃拿着安东尼的头颅和泰迪抢劫的钱离开,女警却负伤追击鲍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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