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ho,他的表弟,与Naeun和Mina姐妹的房子住在一起。Naeun 和 Naeun 一起举办欢迎派对,他们喝醉了并有外遇。
4.0。聰明如洪常秀,自然不會讓電影趣味停留在點綴其間的現實對位和作為前者創作慣性產物的自反嘲弄。近乎全程過度曝光的攝影打破了處於表層的現實基調,轉而塑造出一個個記憶、現實與想像交織的空間。置於片尾(也是結構核心)的真實vlog因而不過是傳達作者意圖的媒介,而非單純的「粉絲物料」。
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有点希望我不是以这种方式看到这部电影:Walter Reade的狭小空间、稀薄空气和难受座椅,filmlinc策展人自作风趣但毫无必要的冗长开场,邻座隔三差五举起手机开始屏摄,还有最让我不适的间歇性满堂彩。老实说,我就想安安静静地吃糖
洪尚秀的电影慢来慢去,只要金敏喜一出现,真的立刻就会灵动起来。好像无论拍出怎样的形式,最后拍的都是金敏喜。又或者可以说,金敏喜在荧幕上的存在,本身就是洪尚秀所有表达的最好出口。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
其实前面真的还是挺重复的。习以为常的故事。但是那个结尾,太浪漫了。好像这次没有人再对着金敏喜直接说你可真美啊这样的话。但是那个结尾,每一个镜头都在说你可真美啊。她独自哼唱着结婚进行曲,仿佛那就是他们两人的婚礼。所谓小说家的电影,就是他们的爱情电影吧。我爱你!我爱你!
1. 洪常秀不喝真露/初饮初乐,改喝塑料瓶装的玛格丽塔(?)了,这个宇宙是不是要崩坏了!2.导演就是想让我们看看金敏喜捧小白花、哼婚礼进行曲、说“我爱你”对吧?甜晕了,齁死了,怎么这样!
应该是看的第一部洪尚秀电影🎬,个人风格极其强烈,是那种静下来看能获得能量的电影。当然,女主角金敏喜实在是太美太好了,我要在假期把她的电影都补一补。
越来越觉得看洪尚秀的片子就像专门去庙里吃素斋,有一种刻意调节口味的仪式感。
一部纯真的爱情电影,看到最后竟然有点感动。
用手语读诗,用电影讲我爱你。
轻盈的生活流电影,人生嘛到了这个岁数,自然是不会再计较太多了,应该把更多的时间留给更加值得的人和事。看电影的时候在想,如果自己的生活也能是那个状态,也会是挺好的,真实纯粹又不失可爱质朴,这大概也是理想的中年生活的样子了。有时候在想,电影如果能够照进生活,并且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足够的启迪的话,也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最后一幕黑白转彩色,最后的我爱你表白,把整个片子一下子哄了起来,太牛逼了,“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是我眼中最美的女人”
偷偷从别人碗里舀一勺吃,反复模拟某句话的手语,醉酒后在餐桌上换个睡觉的姿势,在没有人的走廊里摆出酷的样子,摆弄花草与叶,相比洪的创作理念,还是这些平凡的肢体动作更具影像的余味。
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洪拍其他的演员的时候都像是在拍自己或者是分身,唯独拍金敏喜是她自己。镜头把金敏喜放置在画面的一侧,不强调视觉中心,或者就让她离开镜头。看似不经意,实则是给予了极大的演员自由。电影结尾,演员独自走出电影院,导演在画面里已经消失了,留下了演员自己去做决则,是去是留。最终,演员坐上电梯,从画面内“逃走”,转为空景。这场戏的调度,和洪前作《逃走的女人》的片名,形成了有趣的互文。
没法入戏……
洪常秀的电影有两大法宝:一、在因巧妙地虚构因而又变得真实的日常生活的对话中,真挚地表达自己的创作哲理;二、全方位无死角地呈现给观众金敏喜的美以及对她的爱,如同荣耀一般。故此,结合现实,可做推论:电影是一门具有自反品质与魅力的艺术。
从「逃走的女人」之后,洪一直在探索人与人情感关系的界限,这片子不仅仅是结构出彩,有些片段人的虚伪让人哑然失笑,他的电影看到最后,我会发现不知道自己该喜欢金多一些,还是洪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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