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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灭口。难得大叔最后死了。直接叫记忆营救比较好。毕竟都想不起来了……确实把一些存在的现实讲出来了。有些事情按照流程走的很长甚至最终逍遥法外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很真实但有点乱。扑面而来的英雄迟暮美人易老啊。
马马虎虎,属于看了也就看了,不看也没必要强求的
最后开车大叔的剧情能够延展一下就好了,一箭毙命虽然很爽,但是剧情也随之戛然而止。这一切运用中国的老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低成本心理剧,尚可。
奈何岁月不饶人,片中如此,失忆、失语,连手枪的撞针都忘记装。现实中也许也会如此吧,布鲁斯威利斯已经宣布息影,连姆尼森又还能再打几年呢?
不至于这么低 还是可以及格的 在卖力凸显剧情 而不是连姆尼森
动作打斗还行吧,就是剧情,这反派这么容易被杀吗?
正义感的杀手不杀儿童的情节,周润发的血仍未冷就有过,至于失忆的情节都泛滥成灾了,廉颇老矣。
很真实但有点乱。扑面而来的英雄迟暮美人易老啊。
打斗片段依然干脆
其实整体不错,就是结尾…虽然开放,但有点仓促。
还好吧,回忆起来u盘放哪里,然后下车让警察把自己扫射死,做杀手不就是杀人吗,小女孩是人,成年人不是人?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现在突突突片是多后继无人啊 大叔已经救女儿系列以后又拍了三本救别人了…心疼!
最后一箭是导演对人性最后的救赎了。男主很单纯善良,开端把食物让给黑人孩子,就提示了男主的性格。再就是太贪了,那一块金难道不够吗?先有命后才能有财,无数次生的机会就这么丧失了。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一把年纪了还在一线干活,不知是悲催还是悲催。尼森感觉还是在线的,身手了得,技法成熟,不过说起自己从不对小孩子动手时,突然感觉有些出戏,雇佣你的老板,不知道有这不可逾越的规矩吗?可能,这是最大的bug了。影片最后,嫉恶如仇的下属,秘密解决坏人boss,看着,挺解气的。。。
想去挖矿,路遇大金块,两人商量一人留守,一人去找机械,互相的猜忌导致双亡…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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