蹩脚的游子怀乡,拍个情怀罢了,所谓乡愁,真看不到。
肯尼沒有作者性,是一定的。就是操作完兩部阿加莎,也挽救不到他過去十年在荷里活,被消耗到所剩無幾的話語權。自己也清楚的吧,自省一回了,結果還是匠氣的呢。
布拉纳用一种最自以为是的方式去复古,拍出了超低配的《罗马》
Kenneth Branagh有一个金子般的童年,父慈母爱,学习好还有漂亮女孩子喜欢
RNM!奥妙加钱💰 (一个蹩脚木匠做了摇摇晃晃的衣柜)
5.女主真无语😑,哭哭哭,最烦了,再好看整天又哭又闹都烦得很,父母商量事情就在孩子面前,要给孩子听,就叫醒了一起说清楚,不给孩子听就tm滚远点说,夫妻吵架也在孩子面前吵,什么玩意父母,虽然男主女主都互爱,对孩子也挺好,但是也有不完美的地方
镜头和音乐都很美,几个角色都很赞,很多对话都富于哲理。for the ones who leave for the ones who stay and for the ones who were lost
小朋友可爱,但是电影匠气十足,看后越想越觉得难看
每首歌倒是恰到好处,不过好散啊 也没法让我共情……
能不能别套那么多公式啊😅
影片最大的亮点也在于此,黑白的granny镜片倒映的舞台是彩色的,其他的优点则乏善可陈。
剧情片看着看着突然来一段带歌词的情绪音乐,现在只有印度和英伦电影会出现。比起实在无福消受的印度歌舞,爱尔兰口音的英语插曲更好接受一点。那些插曲纯粹是炫技,就像《贝尔法斯特》里各种炫技一样。舞台出身的导演对演员调度很有自信,电影里的长镜头永远都有演员在动,哪怕是表情在动。另一个特点是部分对话的画面不交代讲话的人,只给很长的反应镜头和话外音。黑白是叙事空间的颜色,换成其他诸如电影甚至戏院里眼镜反光舞台人物时都是彩色。剧本以状态为主,因为60年代贝尔法斯特骚乱这个大背景足够支撑情节往下发展。最后那场歌舞戏真好,但他们唱歌跳舞纯属个人开心。不像现在,拿忸怩作态的歌舞去卖流量。
内容撑不起这么高规格的制作。画面很有质感,但从头到尾完全没被打动,只觉得好漫长(结果才一个半小时多…)
很私人的影像 人生中第一次搬离熟悉的地方 院子 喜欢的女同学 数学成绩 大街上认识的又拽又粗野的哥哥姐姐 这是孩子的世界 和大人的一样复杂 这也是成长中的第一次告别 就像影片开头 用孩子的“屠龙盾牌”去抵御暴力 另外 彩色的电影银幕 反映到眼镜上也是有色彩的 有电影的片段总是最欢乐最放松的
给五星有点过了,整体显得匠气了些,但无疑是个可爱又真诚的片子。朱迪·丹奇演得实在太好。乡愁真的是太容易击中人了。
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希望不要再搞这种电影了。
做作,溢于言表的做作;明明是标榜私人的回忆,却非要不自觉把故事丢进大历史中并试图扩大,从而获得一种参与历史的虚荣,又何必呢?外加做作的影像和音响。只能说是看了卡隆的电影就觉得“我也行了”,肯尼思·布拉纳大概是好莱坞最人缘好也最自恋的导演了。
2.故事太过平淡,冲突不够激烈,像记流水账一样
好多多余的镜头就像好多多余的台词一样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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