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青年瑞斯(乔纳森•莱斯•梅耶斯 Jonathan Rhys Meyers 饰)在大使馆中工作,同时他还是美国情报部门的见习人员,精明强干的瑞斯对“换车牌”,加窃听器之类的任务自然是驾轻就熟,但是他很快迎来了真正的挑战——配合探员瓦克斯(约翰•特拉沃塔 John Travolta 饰)在巴黎的行动。
瓦克斯作风强硬,举止粗暴。恍如漫画中走出的美国英雄,甫一下飞机,便咬住了毒品的线索一路大开杀戒,先后与华人、巴基斯坦和黑人帮派连番激战……瑞斯对神奇的瓦克斯目瞪口呆之余,也渐渐跟上了他的节奏。任务接近尾声之时,两人意外发现瑞斯居然也是恐怖分子的目标人物之一,原来恐怖分子们以瑞斯为突破口,试图刺杀赴法访问的美国高官,于是这对临时搭档,迅速整备出发……
作为传记片来说,形体和表达方式其实非常一般,加菲尽最大的能力在复刻和诠释乔纳森·拉森的半生。胜在情感真挚和每一首音乐都很好听。从默默无名再到生活撂倒,见证一个一个朋友的离去,巨大的声音摧毁了他。加菲的表演很好,好几场戏有闪光。更多的情况我会觉得乔纳森的一生就像胡波,他们都是被锯断腿的大象,一个是无奈而死,后则是无奈而生。音乐电影的魅力就是享受当下,活在当下,足矣。/记忆衰退,毫无感觉。
四星吧,但是也愿意多加一颗星给加菲。(加菲算得上是欧美除了甜茶之外我第二喜欢的男演员了……(加菲给我冲奥斯卡男主!!!
穿越时空的对话QAQ lmm讲故事永远会用喷薄而出的丰沛真挚的情感把观众淹没,这种剧场和生活线串起来的讲述方式我也很喜欢,自然流畅也带有更多戏剧本身的张力。加菲的演绎太戳人了,数不清的彩蛋像是集体给宽街和剧院(桑爷爷)的一封情书。特别是看到结局就好希望Larson也能看到这部片啊。
片子和演员都没什么问题,关键看观众能不能投入感情,可惜观看过程中我的感情无处投放,可能音乐剧粉丝感触会更深吧。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勇敢去爱
惊喜加菲 开场就炸
又丧又燃
针的滴答声贯穿全片,营造出一种无法挥散的焦虑和紧迫感,是年龄焦虑,是创作焦虑,人终有一死,我们应当用有限的时间做什么?
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可以想象当年David Auburn重写本剧时调整故事线的难度,三个主角的视角切换里若隐若现的Sondheim才是整个故事的芯,这个剧是属于Larson的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一定好好赚钱,然后去finance我表达欲爆炸的朋友们!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其实不是很喜欢加菲,说不上来的感觉,不算喜欢,也不讨厌。看了乔纳森的照片,两个的相貌,还是有许多相像之处的。
三星半。剧作的部分不错,是我喜欢的一种结构,也是我去年琢磨最多的一种写法,依赖于形式感,这个剧本更显得完美,细节的衔接很好,这样显得剪辑也很自然。尽管最主要的内容感觉还是歌舞片类型老生常谈的内容,但确实做到了一种成熟的处女作扎实和轻盈兼具的气质。加菲的表演没有能够走出以前遗留下来的影子,舞台上的部分仍然和《天使在美国》那套戏一样,不过歌舞的部分他的肢体还是很好看的。
但也说了凡事尽力而为
音乐剧改成电影,又在电影里演音乐剧,然后穿插着一些生活片段,实在是没什么感觉。
加菲真的有才,从战争片硬汉到穿梭市井的超英,再到为梦想的癫狂音乐剧作者都能驾驭。重重叠叠的阿卡贝拉加适时切入的其他乐器真的很爽。“剧作家就是要一部接着一部写作品,希望能有所回应。继续创作吧,孩子,写你熟悉的东西。”
在拥有这样的体验之后,还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加菲尔德。
Don’t know which is the worst, the music, the singing or the story #134
这部电影没有全然采用那一套常规的“有志者事竟成”理论,相反,它指出了一个艺术家想要被认同是异常艰难的,他需要付出巨大代价,付出时间、金钱、爱情,最后还可能输给命运。电影对梦想的质问也充满哲学寓意:究竟是因为热爱,还是惧怕?我想这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不甘。“梦想”与“自由”听起来都是遥不可及的概念,但是你努力的每一天,可能都是走向成功日的倒数。
tick、tick,不仅为急于成功者、绝症病患而响,它是如此公正,以至于每一个人耳边,都应该响着这样的声音——生命苦短,快去做你想要完成的事吧,「黒髪の色 褪せぬ間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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